在法律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说:“我要求对方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律师你给我写在起诉状里”。但实际上,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在特定情形下,明确支持将合理的律师费用纳入败诉方或侵权方的赔偿范围的,只有以下17种情形。
一、 基于合同的事先约定
这是最直接、最常见的依据。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如发生违约或诉讼,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这种约定。
需要注意几点:
- 律师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需要向法庭提供委托合同、付款凭证和发票作为证据。
- 据以约定律师费的合同本身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 主张的律师费金额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过分高于收费标准,超出部分可能因超出对方预见范围而得不到支持。
二、 商事仲裁中的特殊规则
在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商事纠纷时,很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都赋予了仲裁庭裁决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合理费用的权力。
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都规定,仲裁庭可以根据请求,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保全费等。仲裁庭会综合考虑案件结果、复杂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具体金额。
三、 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公益诉讼及侵权案件
为了保护特定公共利益或法益,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将律师费作为损失或合理开支的一部分予以支持。
-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律师费,法院可根据情况支持。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等费用,法院应予支持。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 著作权侵权:权利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含律师费)应得到赔偿。
- 商标权侵权: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院可将符合规定的律师费计算在内。
- 专利权侵权: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不正当竞争案件:赔偿数额应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四、 其他法定的民事纠纷情形
在一些传统民事纠纷中,法律也规定了相关费用可主张由对方承担。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可包括律师费),由债务人负担。
- 担保权纠纷:除非另有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通常包括实现债权的费用,该费用可涵盖律师费。
- 人脸信息侵权: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含律师费)可被认定为财产损失。
- 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含必要律师费)同样可被认定为财产损失。
- 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一方可主张赔偿“其他合理费用”。在实践中,对于某些必要的维权费用,部分司法观点认为可作为损失主张,但需合理且不超过对方应预见的范围。
五、 因对方滥用权利而产生的费用
为了制裁不诚信的诉讼行为,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的费用反转规则。
- 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当行为:如果一方滥用诉讼权利、拖延诉讼,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如律师费),法院可支持无过错方要求其赔偿合理律师费的请求。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原告滥用权利:如果被告能证明原告的起诉构成滥用权利,可以请求原告赔偿其因应诉而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等开支。
六、 其他特殊规定(地方性)
某些地区针对特定案件类型有特别规定。
例如,在深圳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如果劳动者胜诉,其为仲裁和诉讼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设有最高限额(不超过五千元)。
主张律师费获得支持的关键在于:
- 有约从约:合同明确约定是最直接的依据。
- 有法可依:熟悉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及仲裁规则的特别规定。
- 实际发生且合理: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费用已实际、必然发生,且金额在合理范围内。
- 及时主张:在诉讼或仲裁请求中明确提出该项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