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不是都有个疑问,强制执行能执行对方一辈子吗?
答案很明确——可以!只要他没把钱还清,咱们就一直能追着执行他,这辈子都跑不掉。
但有个前提,这三个时间点必须盯紧。一旦疏忽,很可能让咱们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第一个时间点,申请执行的两年期限,这个是重中之重,千万不能超!
咱们辛辛苦苦拿到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不是攥在手里就完事了。从法律文书生效那天起,或者文书里约定的还款最后一天算,必须在两年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别觉得“对方迟早会还”就拖延,这个两年时效可不是闹着玩的。我见过太多案例,当事人胜诉后拖了三年才想起申请,结果对方一提出时效异议,法院直接裁定不予执行,那份判决书就跟废纸没区别了,赢了官司也白搭。
记住,就两年时间,宁可早申请,绝不晚一天。
第二个时间点,每次执行的期限,一般6个月,个别情况3个月。
法院受理咱们的执行申请后,不是无限期帮着查财产。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子,通常6个月内就得执结;一些非诉执行的案子,期限会短点,3个月就要有结果。
到期要是没查到对方有能执行的财产,法院会做一个“终本”处理——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子暂时先放一放,但绝对不是结束了。
我之前有个当事人,对方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法院终本后他没放弃,一直盯着对方动向。过了一年多,发现对方开了家新店,立马带着线索找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最后顺利拿到了欠款。
哪怕终本了也别怕,只要发现对方有财产,不管是工资、房产,还是偷偷买的车,随时都能申请法院恢复执行,这个权利一直都在。而且法院在终本后的五年里,每六个月还会自动查一次对方财产,有动静会及时通知咱们。
第三个时间点,失信名单的两年期限,到期了别忘续上。
对方不还钱,咱们可以申请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他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高消费。但这个名单不是终身的,满两年会自动下架。
下架不代表他的债务清了。要是这时候他还没还钱,咱们得赶紧再向法院申请,把他重新加回失信名单里。
我碰到过当事人以为失信名单能管一辈子,没及时续期,结果对方下架后立马买了高铁票出差,还偷偷转移财产,给咱们后续执行添了不少麻烦。
总结一下,强制执行确实能追一辈子,但这三个时间点必须盯牢。
两年申请期,别错过;每次执行期,终本不放弃;失信名单两年期,到期及时续。
只要把这三点做好,对方就算想赖一辈子,咱们也有办法一直追下去,总有拿到钱的那天。大家记住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