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我们团队常跟客户解释,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是刑事辩护的核心环节,但多数客户对其重要性的理解仅停留在“复制卷宗、通读一遍”的表层。事实上,专业阅卷绝非简单的“看材料”,而是一套包含五个环环相扣步骤的系统工作——前一步的扎实度,直接决定后一步的效率与质量。下面,我将这五个核心步骤拆解开来,结合实战经验详细讲解,帮大家摸清阅卷的关键所在。
一、前置沟通:对接案管中心,规避行程风险
不同检察院的案管中心,往往有各自的“实操惯例”:有的需提前预约阅卷时间,有的办公地点独立于检察院主楼,还有的每周会预留半天集中学习、暂停接待律师。这些看似琐碎的“土政策”,稍不留意就可能耽误行程。
因此,我们团队每次阅卷前,都会提前与案管中心确认四大核心问题:当日是否对外接待、具体办公位置、是否指定专属阅卷时段、是否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唯有把这些前置工作做足,才能避免因行程受阻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二、手续交接与卷宗核对:确保证据完整,对接承办人员
即便审查批捕阶段已向案管中心提交过全套律师手续,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时仍需再次提交。这并非检察机关刻意为难,而是不同办案流程的合规要求,我们团队会提前备好手续,避免因再次提交手忙脚乱。
复制卷宗时,需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每次阅卷前,我们都会备好与电脑适配的外接硬盘,若卷宗中载明有同步录音录像光盘,会第一时间与案管工作人员沟通复制,必要时直接联系承办检察官协调,确保关键证据不遗漏。同时,为规避重复工作,拿到电子光盘后,我们会当场在案管中心打开核对,将内容完整拷贝至电脑,防止光盘运输中损坏、文件无法打开或内容缺失。
若案件卷宗量少,且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内容,外地律师可申请网上阅卷,既能节省往返路途时间,又能达到与现场阅卷一致的效果。此外,承办检察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也需同步确认——部分案管中心会主动告知,若未提及,律师需主动询问,为后续沟通铺垫基础。
三、深度阅卷:纸质化复盘,精准锁定问题
我们团队的通常做法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务必打印纸质卷宗,逐页逐句反复研读,并同步制作阅卷笔录。很多案件的关键问题,并非一次阅卷就能发现,需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各类证据交叉比对、综合分析,才能找到突破口。而纸质卷宗相较于电脑阅卷,最大的优势就是前后对照便捷、细节标注直观,便于梳理证据链的逻辑漏洞。
近期我们代理的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就印证了深度阅卷的重要性。公安机关核算的行贿数额为199万余元,但团队律师通过反复研读纸质卷宗、逐笔比对转账记录,发现公安机关误将一套转账凭证重复计算。结合全案证据,最终核定实际行贿数额应为199万余元的二分之一。鉴于该案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我们计划在庭审中提交该核心异议,建议法院在量刑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从轻、减轻处罚。
四、文书输出:以法律文书为载体,推动辩护沟通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意见书,堪称辩护词的“雏形蓝本”。这份文书不仅能针对性纠正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中的事实认定错误,还能直接影响检察机关起诉书的最终内容,因此我们团队始终高度重视。撰写时,会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三个维度全面论证,层层递进呈现辩护观点,同时以这份文书为契机,争取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的机会,多数情况下都能达成有效对接。
若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重要证据未被调取,或调取不够充分,我们会及时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提请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补齐证据。无论何种文书,核心出发点始终是围绕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后续辩护筑牢基础。
五、动态跟进:紧盯退补流程,完善阅卷闭环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可能出现两种退补情形:一是检察机关主动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二是因律师提出的异议问题较多,检察官为查清事实而启动退补。此时,律师需精准把控时间节点,定期联系承办检察官询问案件进展,一旦有补充卷宗移送,必须第一时间阅卷,结合新证据补充、修改法律意见书,形成“阅卷—提异议—退补—再阅卷”的完整闭环。
我们团队每年办理的不起诉案件,无一不是依托这套闭环工作实现的。不少案件历经二次退补,律师三次提交法律意见书,逐步推动检察官全面厘清案件事实与证据,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也充分说明,阅卷绝非一劳永逸的工作,持续跟进、动态完善,才是发挥其价值的关键。
结语
刑事案件无小事,每一份卷宗、每一处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终走向。作为刑事律师,阅卷时必须常怀如履薄冰之心,以严谨态度把控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的每一个环节,方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明天,我将为大家分享我们团队近三年来成功实现不起诉的典型案例,拆解背后的辩护思路与阅卷技巧。期待与大家继续交流探讨,共同精进刑辩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