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刑事案件的家属认为,只要拿到了被害人谅解书就能缓刑,就能不起诉,所以不管花再大的价钱都要去拿这个谅解书。那真是这样子吗?谅解书到底要不要去拿?很多家属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疑问。
在实务中,请求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要拿钱的,甚至还会遇到狮子大开口的情况。在协商的时候,经常遇到对方一开口就要几十万、几百万的情形,面对这个天文数字,很多家属就陷入了两难的境界。这薄薄的一张纸,真的值这个价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首先要打破大家的一个认知误区,就是谅解书并不是刑事案件当中万能的免死金牌,很多时候它的作用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大,很多人不明白谅解书在法院量刑的时候到底能降低多少的刑期。
根据《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全额赔偿受害人并且拿到谅解的,可以减少不超过30%的刑期;部分赔偿被害人而且没有取得谅解的,那从轻处罚的幅度就是20%左右了。
也就是说那张让你耗尽家财争取到的谅解书,争取到的从轻处罚空间可能也就是在10%左右,这是从量刑层面考虑的问题。但是对于部分案件,谅解书能够决定当事人能不能缓刑、不起诉。
那什么样的案子要拿谅解?什么样的案子可以不用去考虑拿谅解书?首先就是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谅解书是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的。比如你的案子就卡在缓刑和不起诉的边缘,这个时候谅解书就是你理想结果的临门一脚。
像我们刚刚办结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案件,嫌疑人因追讨欠款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事后被害人报警,然后在现场静静等待叔叔到场。
后被带到派出所,如实供述,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有人报警而未逃离现场的属于主动到案,之后如实供述的属于自首。然后又认罪认罚,那这个时候距离不起诉实际上就差一个赔偿谅解了。
经过和受害人家属和代理人的多轮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嫌疑人家属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检察院以情节显著轻微,可不按犯罪处理,决定对嫌疑人不起诉。这个案子里,谅解书实际上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很多时候检察官和法官之所以不愿意给不起诉或缓刑,就是因为他担心受害人一方揪着不放。一旦给了,可能激发社会矛盾;而有了谅解书,就等于你帮他们解决了给出不起诉或缓刑的后顾之忧。
但是有一些案子,说实话谅解书能起到的作用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是可以直接忽略不计的。比如说案子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的,实刑基本是没跑了,这个时候花大价钱换来的谅解可能也就是换几个月或者一年左右的刑期。
那么对于这一类的案件,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拿不到谅解书也没关系。因为对于可能减轻的那10%的刑期,首先,它不值得你花大价钱去换取;其次,后期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有利情节和方式找补回来,比如说认罪认罚,立功等情节。
还有就是退赃退赔、缴纳罚金等情节,这不仅关系到法院量刑的问题,还关系到后期到了监狱减刑的问题。
如果缴纳了罚金并退赃退赔,且在监狱表现良好的,减刑就没有任何阻碍,现在一次最多可以减九个月。这些都要比花大价钱去求谅解,争取那大概10%左右的减轻幅度要划算的多。
所以,天价谅解书到底值不值得去“买”,还得看具体案情。遇到这类情形,一定要冷静,必要时找专业律师咨询,避免花冤枉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