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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想要成功认定为工伤?这些细节值得特别注意

作者:柯丹妮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8次举报

上期我们讲到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这几类情形理解不难,但其中第六项规定最常见,但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多的,这条规定看似简单,但有很多值得细细研究的地方。比如怎样才算上下班途中?什么时间?走哪条路?只要出了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有没有什么限制?……



老规矩,先看法条原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之前提到了工伤的三个要素是工作时间(时间)、工作场所(空间)、工原原因(目的),而其他就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是在对这三个要素的其中一个作适当的扩展延伸。本条规定实际是对三个要素作同时延伸,其目的是为了更大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就是因为延伸扩展得范围较大,所以要作必要的限制,否则必然会导致权利滥用,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亦会受到损害。

第一个重点问题,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结合上述规定,认定“上下班途中”要把握以下原则:

首要原则为合理性原则。前面提到了本条规定是在时间、空间、目的三个维度同时扩展,这种扩展必须限制在合理范围。上下班途中原本作为一种口头表述,其内含与外沿很难用具体的标准予以界定,这也导致缺乏统一标准,在实务中难以掌握。上下班的时间、上下班的路线都存在千差万别,在具体认定时对于实际的发生事故时间是否属于上下班时间要以合理性原则予以认定,发生的地点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亦要以合理性标准予以辨别。请注意!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四项内容中,所有的关键问题前面都加了“合理”二字予以限定。而合理的标准,要以普通人的认识为基准,不能以上帝视角从结果来推定其事先的过错,需结合路径、时间和目的三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地舍近求远,绕道几十公理再回家,就不属于合理路径,发生事故当然也不能适用本规定认定工伤。

合理路径,指的是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径。这是工伤认定的空间要素。工作地不必多讲,并没有多大争议。居住地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可能会存在多个,既可以是长期固定居所,也可能是临时性的居所,上述规定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单位宿舍、经常居住地、临时居住地等都属于居住地。合理路径,不仅只最直接、通达的路线,合理的绕行亦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但是要注意区分这种绕行的原因,只要绕行的原因正当,是工作生活所必需的均可认定在合理范围之内。比如近路发生堵车、为了生活需要买菜、接送子女上学放学等绕行,都就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合理时间。这里的合理时间指的是上下班时间,也是指在路途中的合理时间。上下班时间并不严格要求是严格意义上的正常上下班时间点,早到、晚退均可认定为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亦可。途中时间,亦应区分其合理性。充分考虑道路的畅通情况、代步工具的种类和性能、气候变化情况等因素,要足以保证劳动者能够顺利到达居住地或者工作地。即使是未经请假的迟到或早退,实务中一般情况下都可认定为上下班时间。不过这里要注意与目的性相结合予以认定,如果迟到早退并不是为了上下班而是为了自己去上网打游戏、逛街购物等个人原因,便不属于合理范围,不宜认定为上下班。

第二个重点问题,只限于交通事故。

此处认定工伤只限于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通常意义上的交通事故指的是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均属于交通事故,亦在本条规定范围。但是,其他如打架、高空抛物等其他意外事故均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三个重点问题,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交通事故,仅限于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本人非主要责任。换句话说,以事故认定书为准,劳动者承担无责、次责、同等责任这三种情况下才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均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四个重点问题,要以劳动关系为前提。

此处认定为工伤,必须以劳动关系为前提。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即使是上下班途中是在最严苛的范围内,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曾经有一个案件,原告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他申请认定工伤。但经过审查,其并不是该工司员工,只是为某个个人提供劳务,最终未能认定为工伤,只能以按普通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个重点问题,此处可以双赔。

这里是两个责任的竞合。劳动都即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还可以就交通事故要求对方承担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但是双赔的范围要注意,医疗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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