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赖,为了逃避债务,在自己的微信账号被冻结后,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号进行资金结算,这种自以为是的逃债伎俩可行吗?
张某与郑某之间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郑某施工完毕后,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未支付郑某的全部工程价款,郑某将张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债务,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张某拒绝配合执行,法院穷尽措施后,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后来在法院的调查中发现,张某在自己的微信被冻结后 ,利用其儿子的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号码,并注册微信账号与他人进行资金往来结算。
对于张某的这种明知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有合法的收入的情况,还故意隐匿自己的收支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将张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后,经检察机关进行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这起案件中,张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试图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大额资金结算,是故意逃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利用这种小伎俩挑战法律的权威,最终被判处刑罚。
在此也提醒一下那些欠债不还的“老赖”们,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与其绞尽脑汁的钻空子,不如主动的与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因为在法治社会里,唯有诚信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