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丹妮律师 09:00-21:59
柯丹妮律师
西安专业律师
15229344416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执行:老赖无处遁形,利用亲朋微信、支付宝、账户收支钱款逃避执行的,可构成拒执罪

作者:柯丹妮律师时间:2025年10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7次举报

按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赢了官司,法院却查不到财产。原因在于老赖们穷尽各种方式逃避执行,转移、隐藏财产,甚至有好多老赖利用亲朋微信、支付宝、账户收支钱款,明明是被执行人,还经常各种高消费,申请执行人是吃糠咽菜,老赖们却出游玩耍,花天酒地。最新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这种行为可以构成拒执罪,广大的申请执行人赶快搜集相关线索,努力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吧!




                                  影视剧《扫毒风暴》


                                            正  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1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这一解释的出台,将会有利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

一、典型案例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2025)浙1181刑初99号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浙江省某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苏某某,男,户籍地福建省古田县。……

公诉机关指控,龙泉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4日以(2019)浙1181民初888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人苏某某向杨某某支付款项人民币28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判决生效后,杨某某向龙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泉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执行中,苏某某与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归还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后苏某某仅归还杨某某人民币25000元,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债务。

2019年以来,被告人苏某某在明知自己在龙泉市人民法院有生效的判决、裁定未履行且在执行程序的情况下,为逃避执行,使用母亲魏某某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账号及银行账户隐匿财产。其间,苏某某从事种植茶树菇及收购杉树根等生意,并将赚取的利润用于归还债权人邹某某、王某某等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债务共计人民币132340元。……

经审理查明: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以(2019)浙1181民初888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人苏某某向杨某某支付款项人民币28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判决生效后,杨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作出执行裁定。执行中,苏某某与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归还上述判决确定的债务。后苏某某仅归还杨某某人民币25000元,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债务。

2019年以来,被告人苏某某在明知自己在本院有生效的判决未履行且在执行程序的情况下,为逃避执行,使用其母亲魏某某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账号及银行账户隐匿财产。其间,苏某某从事种植茶树菇及收购杉树根等生意,并将赚取的利润用于归还债权人邹某某、王某某等未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债务共计人民币13234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苏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苏某某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部分执行义务,并取得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苏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二、拒执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被执行人,及给被执行人提供账户的亲属或者其他人员

行为特征:被执行人通过亲人账户接收劳动所得、经营收益或其他收入,造成财产状况的虚假陈述,使法院误判其“无可执行财产”。

情节需严重:1. 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性:如申请执行人人因无法获得执行款而陷入困境,资金断裂等。2. 执行时间的延误:被执行人使用亲人账户导致执行期限明显延长。3. 行为手段的复杂性:如通过多层账户转移财产、虚构交易等。

此外需要注意,给被执行人提供账户的亲属或者其他人员也会构成拒执罪的共犯,比如若亲属明知账户资金来源于被执行人且配合其规避执行,代为管理财务、配合虚假陈述等,上述行为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拒执罪共犯。

三、律师建议

1、针对债权人: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及时从法院调取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详细情况,必要时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及社会关系情况,为搜集拒执罪线索打下良好基础。

2、针对被执行人:希望积极配合执行,谨慎、严肃对待法律,时刻注意到有一把达克摩斯剑竖在自己头上。

3、针对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提供便利的人员:时刻谨记,不要成为帮凶!

柯丹妮律师 已认证
  • 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
    • 15229344416
    • 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3年

    • 平台积分

      7877分 (优于94.3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39篇 (优于93.82%的律师)

    版权所有:柯丹妮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6408 昨日访问量:134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