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爱很容易,也许“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相守确很难,需要携手面对生活的鸡零狗碎、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生老病死富贵与贫穷,还要抵抗花花世界无尽的诱惑。当两人无法继续携手共进时,也许“一别两宽,各自欢喜”不是差的选择,但离婚不是两个人一拍两散、拍拍屁股走人就完事了,这里面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等事宜在离婚后如何安排,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在能够友好协议协商的情况下,大多都是选择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的情景下,双方先行达成离婚的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的安排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是有30天的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在这30天内任何乙方反悔均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或者30天内双方未共同去领取离婚证的,均会导致协议离婚不成。在这种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而离婚诉讼中,前面已经签署书的离婚协议的效力往往成为一个关键的争议点。因此,罗律师拟通过本文捋清楚在离婚诉讼中,未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该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会有什么影响?
一、离婚协议生效条件
1.签约主体资格:签约主体双方必须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双方,必须能够清楚知道自己签署该协议的后果是什么。比如,如果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的,无法辨别签署离婚协议的后果,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
2.意思表示真实:签署离婚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本人真实的意愿,如果是因为被欺诈、被胁迫签署的,那么这个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
3.必须是书面签署:签署的离婚协议必须是书面的方式签署,并且签署的内容要具体且具有可执行可落地性,否则写的梨花乱坠也没有用。
4.内容必须合法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比如约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无需抚养小孩”,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该约定剥夺了子女的合法权益,将会被认定为无效;再比如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得再婚,该约定限制了婚姻自由,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5.需要登记离婚且领取离婚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的规定,离婚协议如果没离婚成的,协议是没有生效的。
综合以上,未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如果在诉讼中一方反悔,该协议是被认定为没有生效的,不作为双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的直接依据。
二、离婚协议未生效,对离婚诉讼有什么影响
虽然未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未生效,但是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可能会被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
1.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参考;
2.子女抚养意愿的参考;
3.过错方存在出轨、家暴等事实的依据;
4.共同财产范围的依据。
婚姻不是儿戏,离婚更是要慎重对待。签署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的第一步,需要履行完全部程序并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才能生效,才能落地生根,否则只是空头支票。如果你对婚姻法律有疑虑,及时寻求专业的家事律师帮助,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做,少走不必要的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