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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然死亡,患者家属如何维权?

作者:柯丹妮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9次举报

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突然离世,对家属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也可能涉及医疗纠纷,此类医疗纠纷的处理核心在于首先要明确患者的死亡原因,其次是判断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具体处理如下:

一、立即封存病历资料,保存好影像学检查资料,以及缴费票据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病历封存】“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适用解释

该条款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的告知义务。患者家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立即封存并复制病历资料,这是后续维权的最基础证据。同时,医疗机构必须告知家属关于**尸检**的规定,这对于确定死因至关重要。

二、决定是否尸检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尸检规定】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患者死亡尸检的启动条件和时限。如果医患双方对死因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尸检是查明死因的关键程序。若家属拒绝或拖延,可能需承担无法查明死因的不利后果。

三、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过错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医疗损害责任的核心原则。家属维权需证明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 案件情况分析

1、维权途径:家属的维权路径主要取决于对死因的争议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行尸检。核心步骤包括:固定证据(特别是病历)、明确死因(通过尸检或协商)、选择解决途径(协商、调解或诉讼)。

2、必须进行尸检的情形:

医患双方对死因存在争议:例如,家属怀疑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死亡,而医院予以否认。

死亡原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例如,临床诊断无法明确解释死亡原因,或死亡过程突然、意外。

  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或具备冻存条件时7日)内完成。

3、可以不进行尸检的情形:

医患双方对死因无争议:例如,家属认可医院关于死亡原因的结论,且无其他异议。

死亡原因明确:例如,患者患有明确的终末期疾病,死亡符合疾病自然转归。

4、患者 家属明确拒绝:但需注意,拒绝尸检可能导致无法查明死因,进而影响后续维权。

五、专业律师建议

1、患者家属维权需立即采取行动,核心在于“固定证据”和“明确患者死因”,是否进行尸检主要取决于双方对死因是否存在争议。

2、首先立即封存并复制所有病历资料,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封存全部病历(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并复制一份以备查阅。此举可防止医方事后对病历资料进行篡改。

3、其次就是否尸检进行决策

   如果对患者死因有疑问,应立即向医院提出进行尸检申请,并务必在法定时限(48小时/7日)内完成。因尸检是判断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关键证据。

   如果对死因无异议,可与医院协商处理后续事宜,但仍需封存病历以备不时之需。

4、选择纠纷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协商:与医院直接沟通,提出赔偿要求。

   2)第三方调解: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协商、调解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诉讼中,可能需要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来明确医院的过错及原因及大小。

   4)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切勿拖延。

      总结: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风险性高,处理难度大,建议咨询和聘请有医疗专业背景的律师帮助处理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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