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损害赔偿金获得支持的法定情形
(一)侵害人身权益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只有在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或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纪念物品)被毁损,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损害后果需达到“严重”标准
仅有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可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三)特定身份权、婚姻家庭等领域的适用
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合理计算标准
综合多项因素酌定: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需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受理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与损害后果、责任分担相匹配:如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后果有过错,法院可据过错程度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金额无统一标准,体现抚慰功能:精神损害赔偿金本质上是对精神损害的抚慰和补偿,金额需与案件实际损害后果、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等相适应,不能过高或过低。
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酌定:法院通常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侵权人责任大小等,酌定具体金额。例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在2.5万元、4.8万元、5万元等,均为综合考量后裁量。
三、实务建议
明确请求条件与举证要点:仅在侵权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注意举证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
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避免主张过高或过低:结合侵权人过错、侵权方式、损害后果、经济能力、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主张赔偿金额,避免主张金额明显高于或低于司法实践通常标准。
注意诉讼主体资格及诉讼时机:仅被侵权人本人或死亡被侵权人的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在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一并提出,避免诉讼终结后另行起诉。
关注特殊领域的适用标准:婚姻家庭、身份权等领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应符合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情形和标准。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四、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