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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陷阱:这7个陷阱需要注意

作者:柯丹妮律师时间:2025年08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3次举报

离婚协议,看似是“一纸休书”,实则是未来生活的“法律护身符”。多少人因为条款写得潦草,离婚后陷入官司、财产被转移、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泥潭?今天,我们用真实案例拆解7个致命陷阱,教你用“条款设计”守住底线。



陷阱1:财产分割写“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


风险警示:“所有财产已分割完毕”“无其他共同财产”这类模糊表述,等于主动放弃追偿权!上海李女士离婚时轻信丈夫“名下无其他财产”的承诺,3年后发现对方隐瞒股票账户增值200万,却因协议漏洞无法追讨。

避坑指南:

?列清所有财产:房产写具体的不动产证据的登记信息、存款写银行尾号、股票写代码;

?加一句保命条款:“未列明财产发现后归无过错方所有,并赔偿损失50%”;

?动态分割:约定“离婚后3年内发现隐匿财产,可重新起诉分割”。



陷阱2:抚养费只写“每月5000元”


风险警示

北京张女士的协议约定“抚养费每月5000元至孩子18岁”,结果孩子10岁时确诊疾病,男方以“协议未约定”为由拒付医疗费。法院判决:仅支持基础生活费,大额医疗支出需另诉。

避坑指南

?明确费用范围:“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普通医疗费”;

?动态调整:“孩子升学后增至8000元/月”;

?支付凭证:要求男方转账备注“抚养费”,拒收现金。



陷阱3:债务约定“各自承担”

风险警示

深圳刘女士离婚协议写“债务各自承担”,结果前夫婚内借的50万被债主追到她头上!法院认为:即使协议约定,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双方还款,她只能事后向前夫追偿。

避坑指南

?列清债务清单:写明债权人、金额、用途;

?兜底条款:“未列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若拖累另一方,需赔偿损失30%”;

?债权人确认:共同债务需对方债权人签字同意分割方案。



陷阱4:探视权写“随时可以看”

避坑指南

?时间精确到小时:“每月第二、四周周六9:00-18:00”;

?特殊日期分配:寒暑假各带15天,春节轮流陪;

?违约成本:“阻挠探视一次赔5000元,两次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陷阱5:房产过户无期限、无违约金

风险警示

广州周女士协议写“房产归女方”,但未约定过户时间。前夫3个月后负债,房产被法院查封,女方只能起诉却拿不回房子。

避坑指南

?明确交割节点:“离婚后30天内过户,超期按日0.05%付违约金”;

?限制处置权:“补偿款付清前不得卖房,否则赔偿差价”;

?公证+强制执行:涉及大额房产,建议公证协议并约定“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陷阱6:户口迁移无约束

风险警示

陈女士离婚后,前夫拖了2年不迁户口,导致她新房无法出售。法院却说:“户口迁移不能强制执行!”

避坑指南

?加违约金:“每逾期1天赔500元,超30天可起诉索赔”;

?联动条款:“不迁户口,补偿款少给20%”。



陷阱7:补偿金写“适当补偿”

风险警示

杭州王女士协议写“男方补偿20万”,结果对方反悔称“20万太多”。法院判决:因金额不明确,仅支持10万。

避坑指南

?数字+公式:“补偿金=(房产市值-贷款)÷2+5年家务补偿10万”;

?支付方式:“离婚后首付50%,孩子满18岁付尾款”;

?违约金:“逾期每日0.1%,超过30天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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