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服务合同
甲方(雇主):【】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丙方(中介/平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手机:【】
地址:【】
(若无中介,可删除丙方条款,仅留甲乙双方)
鉴于甲方需要母婴护理员(简称“月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各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服务期限与地点
1、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2、服务地点:【】。
3、服务时间:24小时住家制。
3、试用期:前 3 天为试用期,任何一方不满意可无条件终止合同,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约定日薪】结算。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新生儿生活护理:喂养、沐浴、抚触、脐/臀部护理、睡眠观察、及时为婴儿更换衣物、尿布等。
2、产妇护理:伤口消毒、通乳、乳房护理、恶露观察、营养配餐(每日【】餐)、产后恢复指导、育儿指导等。
3、家务范围:仅限母婴相关衣物洗涤、消毒、房间整理,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员家务。
详细服务内容请见附件《服务明细清单》。
第三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1、服务总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已含节假日加班费。
2、支付节点:【】
3、所有款项通过□银行转账 □平台担保支付,不得以现金私下交易,否则视为未付款。
第四条 合同解除
1、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的情形:
①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健康证、职业资格证书、体检报告等;
② 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类疾病隐瞒不报;
③ 乙方有盗窃、虐待、猥亵、侮辱、殴打家庭成员行为;
④ 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婴儿或产妇受伤、感染;
⑤ 乙方擅自离岗 2 小时以上且未事前请假;
⑥ 乙方在甲方住所饮酒、吸烟、赌博、留宿他人;
⑦ 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合理、合法的工作安排。
出现以上任一情形,甲方仅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日薪”结算工资,无须支付剩余报酬或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赔偿实际损失。
2、甲方可提前 3 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且仅需支付已服务天数工资的情形:
① 乙方服务质量明显不符合约定,经一次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达标;
② 乙方因一般过失发生差错,但未造成人身伤害;
③ 甲方家庭成员对乙方严重不满意。
该情形下,甲方不支付剩余未服务天数工资,也不承担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应支付乙方剩余未服务天数工资的 80% 作为违约金,且需在辞退当日一次性结清已服务天数工资。
4、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的:
需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服务天数对应报酬,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紧急替岗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剩余天数工资)。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安全、卫生的住宿及必要婴儿及产妇护理用品;
2、甲方应尊重乙方人格与劳动,不得歧视、虐待或语言侮辱;
3、甲方应如实告知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状况、家族传染病史;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体检,并提供六个月内有效的健康证明。
5、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服务期间乙方突发疾病需自行就医的,费用自理;因工作受伤需甲方提供必要协助的,甲方予以协助。
7、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隐私,不得泄露甲方家庭信息,不随意拍婴儿、产妇等照片。
8、 每日填写《护理日志》,由甲方签字确认。
9、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财物损坏、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服务内容转交他人完成。
第六条 丙方权利义务(若适用)
1、核实乙方身份、健康、技能证书真实性;
2、在接到甲方书面投诉后 24 小时内响应,可无条件更换同等级别月嫂;
3、若因丙方推荐信息不实导致第四条第1款①②情形,丙方承担甲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 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有)
附:
1. 乙方身份证、健康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体检报告
2. 《服务清单》及《护理日志》空白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