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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并发症引发骨髓炎,专业维权获赔27万元——邓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发布者:柯丹妮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23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2024年,邓先生因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于某县医院接受内固定手术治疗。术后一年复查时,发现骨折部位未妥善接合,且因手术操作问题引发**骨髓炎**,不得不转入第二家医院进行二次手术。邓先生认为首次手术存在医疗过错,遂与某县医院发生纠纷,并委托柯律师代理维权。

维权过程

1. 申请调解

柯律师代理邓先生向**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但院方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调解未达成一致。

2. 启动医疗损害鉴定

调解无果后,律师协助邓先生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指出:

某县医院在手术中存在操作不当,与邓先生骨髓炎并发症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同等责任(50%责任比例)。

3. 二次调解促成赔偿

凭借鉴定报告的权威结论,柯律师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围绕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逐项举证核算。最终促成调解协议:

某县医院一次性赔偿邓先生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

案件结果

通过专业鉴定锁定医院过错,并依托调解程序高效化解纠纷,邓先生在**未经历漫长诉讼**的情况下,3个月内成功获赔27万元,覆盖了二次手术费用及长期康复损失。

律师建议

1. 及时固定证据

保留首次手术记录、复查影像资料、二次诊断证明,明确损害后果的连续性。

2. 善用专业程序

-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可快速启动纠纷解决,若调解失败,医疗损害鉴定是认定过错的核心依据。

3. 理性选择维权路径

对责任明确的案件,优先通过调解争取快速赔偿;若医方拒不担责,可同步准备诉讼。

柯律师提示:手术并发症未必属于“医疗意外”,若因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扩大,患者有权依法索赔。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鉴定及谈判,是保障权益的关键一步。

案例价值

本案凸显了医疗损害鉴定在调解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证明:同等责任≠低赔偿,通过精准计算损失项目,患者仍可获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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