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小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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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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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急辞工,可以克扣工资吗?

作者:付小霞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76次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实际操作中,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提前30天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出申请急辞工,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克扣员工工资?

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属于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因员工的违约导致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即便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违约责任,该约定属于格式条款,用人单位在举证不出公司有任何损失的话,无权要求员工赔偿。

故员工急辞工,在没有造成公司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公司不能克扣工资,否则属于违法。


付小霞,十三年深圳执业律师经验,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擅长处理离婚、抚养权、分家析产、经济纠纷等婚姻家庭及民商事案件。擅长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深望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65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