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老张经朋友介绍,在2021年的时候到某工地上担任机电安装工,4月份不小心受伤了,受伤后,包工头,劳务公司和承包公司均相互推诿,无人配合认定工伤等流程
老张无奈找到缪律师团队咨询,了解到老张平时只和包工头联系,且这个工地承包、分包关系复杂,缪律师指导老张先收集相关证据,最终确认了承担义务的公司,并成功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经历过前期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老张的伤情最终评为九级。在缪律师团队的帮助下,老张先从社保局拿到了一笔赔偿,并依法要求剩下的赔偿8万5由劳务公司支付,获得了支持。
【判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三十六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和本委对上述事实的认定,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人民币24825.64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3078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278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