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仁山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欠款超过三年,还能要回来吗?

发布者:赵仁山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2897人看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也越来越频繁。实践中,经常有人会问:朋友欠我一笔货款三年多没给,如果我通过法院起诉,能把这笔钱追回来吗?

谈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使义务人产生永久抗辩权,义务人可通过行使这一永久抗辩权来对抗权利人的请求权的制度。换言之,立法者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催促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惩罚那些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分为普通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普通买卖合同关系一般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

既然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那么朋友欠钱三年多未给,是不是通过诉讼也追不回来了呢?也不能完全这么说,那还要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具体到本案,诉讼时效应当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付款日起计算(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付款日期,诉讼时效将从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还款时计算),而不是合同订立日或者交货日。除此之外,诉讼时效还会因为权利人主张权利而发生中断,诉讼时效发生中断就意味着重新开始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被告在诉讼活动中没有进行时效抗辩,原告也不会因为诉讼时效已过而败诉。

 

综上,即便诉讼时效已过,如果被告在庭审中没有进行时效抗辩,债权人还是有机会通过诉讼追回欠款的。总之一句话:不能躺在权利上睡觉,权利受到损害时,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