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先生经常去某公园游玩,遂购买了园内游乐场储值卡,然而游乐场突然关闭,并宣称不再开放。卞先生找到公园管理者,才被告知游乐场系出租给他人经营,与其无关。包括卞先生在内的其他消费者的退款请求均遭到拒绝,卞先生等人遂将公园管理者诉至法院。
卞先生等消费者认为,公园管理者从未对外公告过游乐场非自营信息,消费者只看到属于公园自营的标识标牌,因此要求公园管理者承担责任,退还储值卡余额和押金。
公园管理者认为,游乐场并非由其经营,其与卞先生等消费者未订立服务合同,未收取消费者支付的钱款,因此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以案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园管理者作为游乐场场地出租者,有责任公示游乐场经营者名称、租赁期限等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事项,游乐场经营者未公示详细信息,又披露游乐场由公园经营管理,消费者可以向公园管理者要求赔偿。
关于储值卡退款金额,法院经与游乐场经营者核对,并调取公安机关登记材料等,结合消费者提供的充值、余额证据,在公园管理者未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充值赠送比例判决公园管理者退还相应储值卡金额和押金。
公园管理者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