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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聘,诈骗又出新套路

发布者:李银涛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320人看过

20224月至案发,被告人刘某、雷某在某商业广场内成立公司,利用招聘网站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通过这种方式收集到应聘者信息后,该公司再安排人事分发给业务组长,由业务员冒充应聘者当地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应聘者,利用虚构出的岗位、谎称“只要您来我们这儿参加培训学习,面试资格有了,还面试包过呦!”

被害人们经不住诱惑,便会添加假扮的培训机构老师微信,并支付所谓的“培训报名费”。一旦受害人交钱,人事冒充的面试官便会进行虚假面试,以淘汰被害人。

【以案释法】

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十四名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刘某、雷某等人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杨某某、孙某等人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刘某、雷某系主犯。其余被告人系从犯,分别依法减轻、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具有自首情节,其余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十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且退出相应的违法所得的情节,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雷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相应罚金,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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