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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债?不能

发布者:李银涛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 |448人看过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参考(2021)最高法民申2196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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