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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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让人崩溃,不堪其扰 该怎么维权?

发布者:李银涛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0日|分类:污染损害 |533人看过


答案:《噪声污染防治法》。

解析:近年来,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因噪声等不可量物侵害所导致的纠纷频频发生。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即对噪声污染、水污染等作了禁止性规定。
2022年6月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对噪音的防治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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