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更是母亲的心肝肝儿,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心尖尖儿,有时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甚至上演“抢孩子大战”,为了解决离婚纠纷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民法典》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及子女生活模式、受教育环境等具体情况,兼顾父母双方的诉求及客观实际妥善解决。
二、衡量因素
1、健康状况、个人品格、受教育程度、经济能力、居住条件和职业状况;
2、抚养子女的意愿及对子女的感情和态度;
3、子女的年龄和性别;
4、子女受教育环境的继续性和适应性;
5、其它可供参考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