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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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

作者:赵光侣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0次举报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几年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有自首情节要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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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侣律师,云南宣威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法学专业,曾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边防总队服役9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怒江
  • 执业单位:云南凌云(怒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3320********8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