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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12万后,反手全部追回,对骗子可以认定退赃吗

作者: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时间:2022年10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8次举报


洪女士购买12万元基金后,警方经反诈预警调查,立即启动止付程序并上门劝阻。洪女士得知自己被骗后,主动联系对方称因自己报案导致账户冻结,若能退回12万元,她就会前往派出所撤案并解冻账户,同时追加几十万投资。骗子信以为真,向其转账12万元,最终洪女士追回自己被诈骗的财产。

骗子的转账行为是不是退赃呢?

答案是不是。

退赃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自己主动将其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金钱或者是财物归还给被害人或者司法部门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罪对犯罪所得进行退赃的,退赃的部分一般是会计算诈骗罪犯罪所得中的,如果诈骗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诈骗案的退赃程序:

1、退赃人员。因为涉嫌犯罪被关押,家属可以代为退赃,这和本人退赃是没有区别的,一样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减免措施。退赃后,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为被害人申请取保候审;

2、阶段退赃。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

3、退赃方式的选择。家属或者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的方式比较好。

本案中,骗子自己是不具有主动退赃的目的的,所以也不构成退赃的行为,是不会被认定成退赃的。

诈骗罪的判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需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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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41000********02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