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泽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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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东崇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离婚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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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帮员工赢的双倍工资!

发布者:张泽军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212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A先生于2021年2月10日入职一家包装公司,担任经理助理一职。并约定了试用期工资8000,转正后缴纳社保。上班第三个后公司为A先生缴纳社保,但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工作中A先生和公司产生矛盾然后离职,公司确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无奈之下,A先生委托张律师仲裁公司,张律师分析案情之后指出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权益。


点评: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义务,不论什么情况都应当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就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建议:员工方面,如果单位违法违规、拖欠工资等一定向单位提出来,尽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要去仲裁不要一味的忍让。公司方面,单位要做好自己的义务,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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