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丽娟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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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重庆远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侵权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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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主动调整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发布者:余丽娟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3日|分类:私人律师 |1742人看过


 法院能否主动调整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律师解答:

  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整的,违约金过高只能当事人自己申请调整。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律师补充:

  违约金数额认定的两种方式:以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为准,或者以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计算的结果为准。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均可请求适当调整。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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