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琳玲律师
周琳玲律师
江苏-南通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作者:周琳玲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9次举报

  当被继承人合法所有的房屋成为遗产,需要由继承人进行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都比较关心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以及哪些人是可以对房屋遗产进行继承。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有关房屋遗产继承的顺序。
  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对于遗产继承,先要看是否有遗嘱,不存在遗嘱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遗产继承顺序的问题。通常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相应的遗产。本文详细介绍了房屋遗产继承顺序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实际中的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周琳玲律师,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周琳玲律师主要的业务领域涉及商事诉讼仲裁争议、经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72
  • 擅长领域:离婚、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综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