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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筹备金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作者:朵学琴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3次举报

婚礼筹备金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礼筹备金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1、婚礼筹备金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结婚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2、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婚前个人债务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

(1) 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 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 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 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

3、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配偶有义务就该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无异议,但关于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则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一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夫妻双方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的配偶不得以其接受婚前财产的范围作为抗辩的理由,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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