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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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发布者:张志丹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247人看过

一、动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动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

1、调查清楚房屋是否已经拿到产权证。

2、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好房屋过户期限、过户费用由谁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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