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凯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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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办案例】调解结案,35万赔偿款快速到位——朱凯强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作者:朱凯强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5次举报
2026-07-08

案件背景

浙江泽大(东阳)律师事务所朱凯强律师代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楼先生(化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就赔偿事宜与肇事方、车主及保险公司产生纠纷。朱凯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在法庭主持下成功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快速、稳妥地争取到了35万元的赔偿款,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5年3月,原告楼先生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因各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楼先生将肇事司机田某(化名)、车辆所属的东阳市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化名)以及承保的某保险公司义乌支公司诉至东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案件于2025年3月13日正式立案。

在诉讼过程中,朱凯强律师作为原告楼先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了案件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票据、鉴定报告等,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律师办案思路与策略

接受委托后,朱凯强律师制定了以调解促和解、以和解促履行的办案策略:

1. 明确责任主体:朱律师指出,根据事故认定书,被告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主要责任。肇事司机田某系职务行为,其侵权责任应由其雇主,即被告某土石方公司承担。同时,事故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2. 精准核算损失:律师团队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进行了详细核算,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如有)、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及诉讼费等,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3. 主导法庭调解:在法院组织调解时,朱律师向各方清晰阐明了法律责任和赔偿标准,并强调了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他积极与保险公司及被告公司的代理人沟通,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推动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在东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1. 保险公司赔付:被告某保险公司义乌支公司自愿于2025年10月30日前,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楼先生各项损失共计350,000元。

2. 公司方责任了结:被告某土石方公司自愿赔偿原告楼先生损失11,369.27元(该款项已包含应由其承担的鉴定费、诉讼费、非医保用药费用等)。因该公司在诉前已支付该笔款项,故此项无需再实际履行。

3. 原告放弃其他诉求:原告楼先生自愿放弃对被告田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4. 纠纷一次性解决:各方当事人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无其他纠葛。

5. 诉讼费承担:案件受理费1075元(已减半),由原告楼先生负担。

律师说法

朱凯强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在索赔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是关键,特别是涉及职务行为或车辆保险时,应准确列明被告。相比于漫长的诉讼程序,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能更快地拿到赔偿款,也能有效化解矛盾,是解决纠纷的高效途径。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准确核算损失、制定谈判策略,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朱凯强(电话:18867906843,微信同号),浙江泽大(东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科班出身,系统研习民商事、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金华
  • 执业单位:浙江泽大(东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720********5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
浙江泽大(东阳)律师事务所
1330720********55 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