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可以分到财产,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以下是具体分析:
-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过错方可能会少分财产。但如果过错行为不构成法定重大过错情形,法院也会酌情在财产分割时予以考量。不过,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不会因一方存在过错而改变归属。
- **抚养权争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过错方并不必然丧失抚养权,若过错方虽存在过错行为,但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提供子女适宜的生活与学习条件,且其过错行为对子女成长无重大不利影响,那么过错方有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但若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如存在家庭暴力、长期赌博吸毒等恶习,法院大概率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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