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遗产继承时,房产是大家都比较在意的,继承人之间经常因为争夺房产产权和产生纠纷,甚至是打官司。那么很多人会有疑问,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不归承租人个人所有,承租人仅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租房并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来说,承租人的继承人无权继承公租房,因此法院一般是不予处理的。但考虑到其家庭其他成员通常会一同居住,公租房使用也涉及到了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利益。所以,同住人或其他亲属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变更为承租人。
在司法实践中,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公租房”已经越来越呈现出私有化的性质,尤其是承租人可通过房改房政策以极低的价格将公租房转为私产,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为了解决公租房继承的问题,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例如天津市允许继承人办理变更承租人的过户手续,而沈阳市、上海市也明确公租房的使用权可作为遗产继承。但现实的问题是政策规定只允许一人申请过户,即继承人内部协商达成一致性意见,可由一人继承,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折价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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