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而离婚后双方也很可能因为子女抚养的问题发生纠纷。经常有人咨询北京离婚律师: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他看孩子吗?不给抚养费能起诉吗?
下面离婚律师针对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问题给大家提供几个办法。
1、如果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首先应该区分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调解或判决明确记录子女抚养费金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则需要起诉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可以根据有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将采取一切措施。只要对方名下有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法院就可以查询询并在第一时间冻结对方的账户。这些账户一旦进入账户,人民法院就会收到银行的通知,可以及时扣除并支付给起诉人。
3、此外,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就是将对方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只要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拒不支付,法院就会采取这一措施。法院不采取的,作为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限制其消费。
4、如果对方仍是不付款,可以自己动员社交网络,了解对方现在在做什么,在哪个单位工作。如果能锁定他的工作单位,向法院报告财产线索,法院可以立即向他现在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函,然后单位可以从他的工资中扣除。
北京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以上就是离婚律师做出的介绍,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的北京离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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