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赛男律师
知名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律师,CCTV《我是大律师》节目优胜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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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可以不离婚吗?

作者:马赛男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80次举报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处在离婚边缘的夫妻有时候一冲动就离婚了,事后又反悔,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那么,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以不离婚吗?

  离婚律师分析,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可以不离婚,此协议也无效。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 、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 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

  (3)其结婚登记 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 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家事律师说法,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抚养 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签了离婚协议不离婚的回答,只要离婚协议还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双方都是可以随时反悔的,如果对方不想离婚这种情况下只有到法院 申请诉讼离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婚姻相关的疑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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