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过程中,常常有当事人会认为,因夫妻一方有过错(如婚外情、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离婚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少分或者不分,从而体现出对过错一方的惩罚。对于夫妻离婚是由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律师认为,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对于有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当做惩罚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离婚律师说法:夫妻双方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不影响离婚时双方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内容就是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留言咨询家理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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