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赛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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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父亲的房子子女有继承的权利吗?

作者:马赛男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1次举报

根据法定规定,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可以继承,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要解答本题,需先判断另一套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生前个人财产,再分析能否继承。

第一,关于另一套房产是否属于父亲个人财产问题。

一、如果该房产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整产权,且是您父母婚内取得,则该房产属于您父母的共同共有财产,需先析出您母亲的一半,剩余的一半份额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该房产取得房屋产权证,具有完整产权,且是您父亲婚前取得,或者您父亲离婚或丧偶后取得,则该房产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

三、如果该房产属于农村小产权房,根据建设或取得时间,按照上述两条确定是否全部属于您父亲个人财产。

四、如果该房产属于拆迁取得,且安置人员除了父亲及其配偶以外的人,无论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均需通过析产,确定属于您父亲的份额,该份额属于您父亲的个人财产。

五、如果该房产属于央产房、军产房等,需结合相关主管单位规定,通常取得产权证的,可以继承,根据取得时间,确定该房产属于您父亲夫妻共同共有,还是您父亲个人所有。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部分单位不允许继承,只允许进行回购,则回购所得款项可以继承,根据取得时间,确定您父亲应得款项,对该款项进行继承。

六、如果该房产属于公租房,因您父亲不属于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故该房产不能发生继承。但可根据公租房承租规则,可尝试由继承人协商确定新的承租人。

第二,关于继承方式问题。

一、如果您父亲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其他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可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分割,但如果存在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该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如果您父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中部分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则由该遗嘱继承人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要求继承相应遗产。

三、如果您父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人员继承遗产,若该人员在您父亲去世后60日内表示接受遗赠,则相应遗产由该人员继承;若该人员在您父亲去世后60日内未表示接受遗赠,则该人员无权继承相应遗产,相应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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