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物质的婚姻就是一盘散沙,婚姻是多么脆弱,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因此离婚时一定要守护好自己的财产,那么在法律规定上,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时就离婚财产分配可以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判决。因此可充分收集对争取财产有利的材料证明。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同时离婚时需要注意对方是否存在债务问题,按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应当共同偿还的。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大家的婚姻生活都能幸福圆满,然而遇到离婚财产问题时,建议咨询相关离婚律师为自己今后的生活争取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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