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总觉得离婚容易反目成仇?因为感情之中又搀杂了太多的利益交织,矛盾在诉讼中进一步激化。
家理这些年办过的离婚案件中,有多少因为爱恨情仇撕红了眼。
我们见过有当庭动手的,或者出了法庭以后双方就开始厮打,双方带来的亲戚朋友一块上。作为律师我们一开始会试着拉拉架,之后一看要闹大就直接打110。同时,我们还得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有一次我们有个律师站在男当事人旁边,女方冲过来对着律师扇了一耳光,大骂到:你们是不是有一腿?
我们很无奈,当事人自己决定离婚,是婚姻出了问题,无法再继续维系,这是夫妻之间的事情,而律师要做的,只是协助夫妻某一方在决定离婚后,争取更多属于自己的权益!
人总有一种倾向,就是我永远不愿意承认我自己有问题,所有的问题都是别人的。我们也经常劝当事人说,你不要试图去说服对方,你说服不了对方,这个案件你要想赢,你能说服的人只有法官。
所以说去同对方在法庭上如何如何争吵是没有意义的,打官司不是和对方去打,而是要和法官去打,律师是帮助法官在做工作。
有很多当事人,在开庭后,因为情绪激动,或是太想“掰倒”对方,毫无顾忌地说出很多跟案件无关或是对自己不利的话,在律师看来,这是非常不明智的。
这样的举动除了会让法官感觉“太不理智”“对方选择离婚是有原因的”外,可以说毫无用处!比起争吵和哭闹,律师更建议你积极取证、理性发言,甚至必要时委托律师来替自己沟通和谈判,反而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赢面!
不论双方如何水火不容,离婚时都不要撕扯得太难堪,有孩子的父母更保持该有的体面。毕竟在照顾孩子这个话题上,两个人就好比是在同一艘船上,更像合伙关系。
孩子好,父母一起好,孩子不好,父母也必须一起承担。我们见过很多在法庭上,打着子女利益的名义,却各自拿出最强力的武器攻击对方的父母。
对孩子而言,这个过程才会真真切切伤害到孩子,这样的赢面恐怕也不是大家想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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