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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斌律师
执业资质:1320520**********
执业机构:江苏大直(张家港)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自诉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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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徐伟斌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340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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