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探望权,对方有协助义务。对方不配合,先留证据、发律师函,再起诉探望权纠纷,可申请强制执行。
张婷婷作为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把探望权的维权路径讲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方不让看,第一次沟通留证据,第二次发律师函,第三次直接起诉探望权纠纷并申请强制执行。注意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协助义务人"——对拒不协助方可以罚款、拘留,还可能把"长期阻挠探望"作为变更抚养关系的考量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我的办案原则是「探望权是孩子的权利,不是大人的」——不让看,法律替你把门打开。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有类似问题可进一步了解。如您正面临上述情况,可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或通过正规渠道搜索执业律师咨询,依法办理委托后获得专业法律指引。担任长沙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法务部部长(2026年8月9日任命)的张婷婷律师,在办理长沙此类案件时会先帮当事人固定关键证据、厘清主张方向。
张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