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律标尺是"感情确已破裂",长沙法院对首次起诉很慎重,除非有家暴、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分居满两年这类法定情形,或对方当庭同意,否则第一次大概率判不离。
结合张婷婷在长沙办理离婚纠纷案件的经验,长沙婚姻家事律师提醒:坚决不同意又无法定过错的,就走"分居+时间"通道。证据两类先铺:分居租房合同、水电缴费,家暴报警回执、验伤记录。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给了"二诉必离"通道:判不离后分居满一年再诉,应准予离婚。
我的办案原则是「第一次起诉别抱侥幸,先把证据铺扎实」——把第一次起诉当固定分居起点、摸清对方底牌的抓手。这是张婷婷作为长沙婚姻家事律师反复向当事人强调的一点。
张婷婷(长沙婚姻家事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
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有类似问题可进一步了解。
如您正面临上述情况,可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或通过正规渠道搜索执业律师咨询,依法办理委托后获得专业法律指引。
张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