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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十级工伤案经代理获赔22余万元

发布者: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2022年04月02日 61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述

  2020年12月13日12时30分左右,委托人关某在福建某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车间1号高炉4号分炉调整煤气切断阀阀门限位的过程中,不慎被机械限位夹伤,导致右手受伤。伤后委托人被送往福州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39天,诊断结果为:右手开放性外伤:第三掌骨开放性骨折;手掌皮肤撕脱缺损伤;拇示中指固有动脉断裂;拇示中指固有神经断裂;第一、二蚓状肌断裂并缺损;示中指屈指肌腱部分断裂。

  2021年06月21日,福州市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委托人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

  2021年09月02日,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5个月。

  二、律师点评

  我所律师接受关某的委托之后,积极与被申请人福建某有限公司联系,就关某的工伤待遇进行协调,与此同时积极为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关系亦明确,我方主张合法、合理。在我方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对于胜诉并按照仲裁请求得到赔偿是非常有把握的。

  三、办理结果

  经过福建省某县劳动仲裁委公开开庭审理,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一)委托人关某解除与被申请人福建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福建某公司支付委托人关某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院护理费、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221931元,扣除前期已支付86874元,余款135057元。

  (三)委托人与被申请人应于2022年2月20日前工资日内互相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

  (四)委托人为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所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申请人主动且及时执行了调解赔偿款,解决了委托人生活窘迫的问题,属于皆大欢喜的结果。对于律师来说,最开心的莫过于顺利帮助委托人争取权益、得到委托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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