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在某烧烤店门口吃烧烤喝酒,因声音太大吵到被害人张某休息,双方发生口角。张某拿着铁棍下楼,与游某和倪某打架。游某、倪某因被铁棍打到,愤而从桌上拿起空啤酒瓶与张某互殴。在互殴过程中,张某的腹部被两委托人挥舞的破碎啤酒瓶致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辩护意见:
案发后,委托人游某、倪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二人的行为具有一定正当防卫因素,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且被害人张某存在明显过错,建议法庭对委托人游某、倪某从轻、减轻处罚。
办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