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鸣律师

  • 执业资质:1410120**********

  • 执业机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第二次被公安机关逮捕会从重处罚吗

发布者:丁一鸣律师|时间:2019年10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652人看过

       对此问题的认定,要区别对待。关键在于是否构成累犯,构成累犯即从重处罚。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救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 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农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救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