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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离婚时怎么处理

发布者:丁一鸣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407人看过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项当双反都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应当解散,所得利润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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