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认知中,被继承人为了避免子女在自己死后因为遗产闹分歧,往往会在生前就立好遗嘱,明确规定各关系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这是一种非常正式的继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有效规避继承人之间的矛盾,并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遗嘱,继承人就一定能够继承到遗产。
那么,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有遗嘱不一定能继承到遗产,能否继承遗产关键看遗嘱的效力。 首先,只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认可的遗嘱的形式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不同遗嘱的作出形式均有不同要求。因此,形式合法性是遗嘱有效的一大前提。 其次,只有内容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遗嘱因处分了属于他人的财产而导致无效;又比如多份遗嘱在内容上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订立在先的遗嘱因此无效。因此,内容合法性是遗嘱有效的另一大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