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
在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现在买卖东西已经不需要亲自上阵了,只需要通过中介就可以轻松完成交易,随之也产生了相应的纠纷。中介服务合同也称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完成交易,并由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双方所约定的报酬的一种活动。居间人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他只是为双方提供信息机会的媒介。但是居间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居间合同之要没有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他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双方是受该合同的约束的。
居间人的义务就是将订立合同的相关事项如实告知委托人,在促成合同成立期间的费用是要由居间人负责,如果合同未成立,是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居间人隐瞒重要事实,或告知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是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同时还用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签定了居间合同,也交了定金,后来反悔了,除非是对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否则定金是不能要回来的。所以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好自己的个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