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先生系一企业职工,与被告许女士系同事关系。2019年3月,郭先生委托被告许女士为其办理特殊工种的退休手续,并交其10000元办理手续的委托金。后许女士并未给原告郭先生办成特殊工种的退休手续。郭先生多次催要10000元委托金,但许女士总是借故推托。无奈之下,郭先生遂将对方诉至法院,请求其退还合同委托金。
办花钱办理高级退休手续,未成,委托违法,所付出的委托金还能收回吗?
答案是可以收回。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郭先生委托被告许女士办理特殊工种的退休手续,双方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但因原告是在确认其不符合办理特殊工种的退休手续的情况下而委托被告办理,被告亦没有办理的职权,该委托事项违反了退休的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事项违法,故双方所形成的委托合同关系应属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委托事项虽违法,但对方因委托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据此,法院遂判决被告许女士归还原告郭先生委托费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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