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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合同如何处理?签订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1743人看过


在合同当中是存在一些可撤销合同的,例如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类型的合同,这些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当事人一方就有权到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

 

一、不平等合同如何处理

 

如果合同条款明显不公平,那么属于显失公平合同。若符合显失公平的要求,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指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二、签订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

 

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消: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这里讲的是“显失公平”,而不是有点不公平能够,而是“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从事商贸活动总是会有风险的,总是有的赚、有的赔,这是正常的。在履行中产生的风险不属于这个范围,要把显失公平与正常的风险加以区别;

 

第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规定合同可撤消制度的,是为了体现和维护公平、自愿的原则,给当事人一种补救的手段。合同法明确规定,因合同显失公平损失较大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撤销,有过错的一方应该在合理赔偿范围内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三、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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