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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租客不用再担心经常搬家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5日|分类:房产纠纷 |388人看过

民法典实施后,租客不用再担心经常搬家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一周过去各地法院陆续发布适用民法典第一案,新法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变化、民众享有哪些新的权利等等问题已经有很多权威机构、专业学者做过介绍,大家可以在网络搜索。这里,只讲干货。


        对于在城市中租房居住的房客来说,搬家带来的痛苦不亚于涨房租,甚至要比涨房租更加让人发愁。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打算将房屋租给其他人,租客则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搬离房屋。


        而民法典实施后,租客的这一困惑将得到解决。民法典新设了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即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换句话说,合同到期后,如果房东继续按照原价格出租房屋,租客想要继续租住时,房东应和原租客签约。若房东提高租金对外出租,租客接受新的价格时,也应和原租客签约。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直接将房屋租给他人,侵犯房客的优先承租权时,房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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