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具备契约精神,双方之间存在信任,买卖双方是平等主体,而这一原则是《民法》和《合同法》法律关系建立的基础。《民法》是调整公民和公民、公民和法人、法人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是为了规范当事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从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处事原则。[2]《民法》和《合同法》的适用对象都是平等的主体。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性使得其一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并被赋予更深刻的内涵,在当前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其发展趋势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横向的,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诚实守信原则目前可以适用于整个民事纠纷领域。二是纵向的效力增强,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是法院断案的一个有效依据,它不再是补充当事人意思的随意性规范。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界的发展和完善,可以优化法律的制定,完善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规范商品经济。
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